一、小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孩子在校园内人身伤害事故有以下类型:
1、学生在运动、玩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受害人是学生,而加害人也是学生;
2、老师或者学校员工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受害人是学生,而加害人是负有教育、管理等职责的老师或者教职员工;
3、学生受到教育机构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伤害的人身伤害事故,而受害人是学生,加害人是第三人;
4、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那么受害人是学生,加害人并非老师和学生,而是意外事故。
小学生在校内打闹受伤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小学生在学校打闹中受伤学校可能要担责,关键看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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