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索赔与补偿标准是否相同?
拆迁索赔与补偿标准不同。拆迁索赔是指对拆迁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而拆迁补偿则以房屋价值为基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三十一条被征收人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行迁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处罚。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哪些。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产权交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交换房屋价值的差额被征收人。
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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