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如果醉酒驾驶电瓶车一方过错造成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依据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3)如果当事人都没有过错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一、醉酒驾驶处罚新标准是什么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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