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检验合格但是没有申请办理消防证,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是一样的,会被罚款,不过罚款时会考虑具体情况,给予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既然已经检验合格,就应该尽快申请办理消防许可证。
一、消防验收程序资料
1、已盖好各单位公章的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已盖好各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设施和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设备包括消火栓箱全套、防火门、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阀等。
4、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消防标准或者行业消防标准的证明文件,另外,装修材料还要准备取样检测报告(原件)。
5、各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各方分别盖公章。申请单位合法身份证明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6、工程概况说明文件。
7、新建工程验收,另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的复印件。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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