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当地社保中心两个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这样就可以将原先的保险转移过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单位或个人去档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之前的公务员医疗肯定就没有了。
一、辞职后社会保险怎么办
1、当事人辞职的,养老保险(社保中的一种)可以由单位转个人缴纳(教师辞职,应该经过当地主管教育部门批准)。
2、事业单位(教师)工作人员辞职后,其在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也自然中止,转为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的流程:
1、辞职人员应申请将养老保险关系由机关社保局转移至企业社保局,将身份转变为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咨询当地社保管理部门);
2、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按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基数,以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3、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时,档案关系也应随之由原事业单位转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和社会保障局职工档案室。
4、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具体资料以当地社保部门要求为准)。
5、辞职人员转移社保关系后,其在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及实际缴费年限都予以承认。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5、各地手续有所差异,解除劳动合同后办理养老保险应根据当地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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