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事先约定了工程垫资和利息的,承包方可以要求依据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出部分不得要求返还。若未约定垫资利息,承包方不得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利息。若双方未约定而承包方先行垫付工程款,则视为工程欠款,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工程垫资合法吗
工程垫资指的是建设施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先行垫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后,再由建设单位支付的。当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时,工程垫资行为可以被法律保护。但双方没有约定垫资的,则视为工程欠款。且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不得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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