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付了首付,余下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但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由双方共同偿还按揭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归登记方所有,但剩余债务由登记方偿还,且之前由双方共同偿还的部分未登记的一方可以向登记方追偿。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的规定来处理。男方在自己的房产加上女方的名字,房产实质上已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原则;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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