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要办多久
20个工作日
二、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依据描述: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2015年6月14日修订)
第十七条: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
三、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上午8:30-11:30
四、牡丹江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需要什么材料
提交书面申请。
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申请表
照片,提交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规格为48×33mm)
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旅行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居民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身体健康证明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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