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暂住证可以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在被告的住所地起诉不需要自己有暂住证。如果被告在异地长期居住,那原告也不需要获得被告的暂住证,只需证明该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就可以了。
一、能在原告起诉地起诉离婚吗
在以下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去哪儿起诉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则需要到原告住所地或者经济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三、被告被监禁了。
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了。
三、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么
离婚登记可以在异地办理,但是该地必须属于男女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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