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关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
时间:2023-06-04 21:44:46 3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劳务派遣关系是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

劳务派遣关系是组合劳动关系性质的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和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二、劳务派遣工辞退按什么标准赔偿

劳务派遣工辞退赔偿标准是: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果是违法辞退的,则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即劳务派遣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赔偿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务派遣工伤保险费用由谁缴纳

劳务派遣工伤保险费用由派遣单位缴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的办法。如果已经认定为工伤的,则派遣单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为员工申请相应的赔偿。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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