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了《环境监察稽查办法》,首次提出对取证不规范、弄虚作假、通风报信等15种行为予以惩罚,情节严重者将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同时,5种克服困难开展执法的行为可受到表扬。
目前环境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普遍。昨天,环保部正式对外发布了《环境监察稽查办法》,该办法全面规定了环境监察稽查的类型、权利、责任、奖惩等措施,还给出7种常用的稽查文书模板,便于统一操作。办法提出对5种主动克服困难的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对执法不规范、履职不到位、违法乱纪等15种行为,将采取一系列处罚措施。执法人员如在监察过程中存在监察内容不全面、取证不规范等行为,将受到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逾期未改正的,将被通报批评;如果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案情或者向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等行为,执法人员将被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将相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我国的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不能被这些成果冲昏头脑,我们要同时认识到,经济的发展我们付出的代价也是巨大的。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环境的破坏,让我们的天不再蓝了,河水也不再清了,空气也不再纯了,各种极端的自然天气现象让我们的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经济也蒙受巨大的损失。我们要意识到,发展一定要走一条可持续性的道路,这样我们才能和自然和谐共处。经济的发展与环境是密切联系的,如果一味的以发展经济为前提,不考虑环境的变化,那么我们将受到自然更为严厉的惩罚。
发展导致环境问题的出现,已经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了,一定要积极应对,正确对待,将环境保护重视起来。环保部门一定要起到引导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加大环境保护的规范,对污染企业限期整改,加大对各种建设项目和特殊工程的监督管理,推广环境保护经验与技术,发展环保产业,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能够很好的共存。加强环保部门内部的监管,提高执法素质水平,保证能够在第一时间对环境不达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肃执法纪律,让我们的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监督带动下,能自觉遵守,自觉提高保护环境意识,让我们的环境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让经济可持续性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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