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6点左右,在济南建大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在小区花园内持刀将一名中年女子捅死。记者从历城公安了解到,受害者是男子的母亲,因为男子在附近上大学,于是母亲在小区里租了房子陪读,并在该小区门口的超市打工,当天受害者还在超市正常上班,并无异常。当晚,历城公安经过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弑母案件法律如何处罚?
一般是不会枪毙。不过还要看性质和情节及有无悔过情节。
过失致死一般判20年,情节严重无期,蓄意致死判无期情节严重枪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那么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的量刑区别有哪些?
1、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客观上被害人已经达到无法救治、必然死亡的程度,由于行为人误认为只造成了重伤,为逃避罪责而逃之夭夭,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基于过失行为而负有紧急抢救的义务,如果及时进行抢救,虽然被害人仍然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而行为人故意逃避抢救义务,主观上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因此,行为人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均发生了由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转化,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自己只认为被害人受了重伤并因怕被害人事后揭露其罪行,而故意实施杀害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其后面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应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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