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区别是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是: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只是劳务派遣,不过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不一样,需要符合三大特性: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而且审批对劳务派遣制三大性质都控制得很严格。
如何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
一、如何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
1、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2)递交相关材料;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2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法律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二、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证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产权、使用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及员工的基本情况、身份证、从业证明;
6、公司章程;
7、具备职业指导资格的员工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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