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钱退给本人。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进看守所要交钱吗
进看守所不需要交钱,因为看守所的运行费用,是由国家财政承担。
各级财政会对看守所的修缮和人犯的给养费用专项拨付。看守所自身所需的经费,从专项拨付中来,也只能专门用于看守所的修缮和人犯的给养。其经费支出的主要项目包括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确实不能自备的被褥的,看守所提供被褥;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看守所场所和设施的维护修缮;工作人员的工资支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十九条看守所对人犯带入所内以及后来寄送的财物,需要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点清,详细登记。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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