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验伤报告属于证据。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一、法院认可的家暴证据是什么
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等等。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4、书证。(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5、视听资料。(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的通话录音;(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视频录像资料的。6、悔过书。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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