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恩施车辆运营证办理材料
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经营协议;
购车发票;
整车技术合格证。
二、恩施车辆运营证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三、恩施车辆运营证办理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四、恩施车辆运营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9:00-12:00,13:30-17:00,冬季: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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