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的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个人资产无关。若公司欠债,则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债务。若出现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则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债股东有责任吗
公司欠钱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股东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与其他企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公司法人即使对外负债也能够自己独立承担责任,拥有自己的财产,而股东只需要以自己的出资对公司负责即可。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如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那此时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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