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撞死人扣多少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具体量刑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分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有钱赔偿病积极认错的话,可以再法定情节内从轻处罚。没钱赔偿的话,一般就是三年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认定中没有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不是对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即使在认定书上认定为无责的一方,也是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成原因、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等进行确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三、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先理赔可以吗
先去结案,按照责任划分再理赔。发生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的事项,可以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要理赔,具体可参考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是:
(一)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自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从达不成一致意见之日起计算;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当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计算;交警适用一般程序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
(二)协商损害赔偿争议,达成一致,但一方到期不履行的,从协议书约定履行的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未协商损害赔偿争议的。未达到伤残的,从医疗终结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达到伤残的,从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计算;死亡的,从办案机关通知尸体火化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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