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协议离婚是不能异地办理的,需要回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港澳台居民、外国人或者华侨与内地居民办理协议离婚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但是如果是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办理协议离婚的,则不需要回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直接在当地办理,因为这些地区将于2021年到2023年开展为期两年的离婚登记跨省通办。
哪些情况下不允许协议离婚,只能走诉讼离婚道路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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