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正常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2.首付款凭证不低于房价的2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未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效。
6.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已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备案手续。
7.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办法计算,取额度大的一种为核定额;
(1)两种方式职工任选:①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如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②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期限(年)来确定贷款额度;
(2)对于首套房: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不超房价80%。对于二套房,不超房价的70%。另外,如申请公积金贷款满足不了购房支付需要,借款人可申请本项贷款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
(3)首套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且房价=110万元的(三个条件同时符合),最高额度每笔不超过房价的80%,除以上情况外贷款额度每笔最高不超过70万元(单个职工不超过45万元)。
(注:申请贷款额度不能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全文6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