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的形式,来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或创业的人员,可以申领《青岛市居住证: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资格证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本市本年度确定的紧缺急需专业的要求,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带合同文本);
3、符合本市紧缺急需专业要求的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符合此项条件向劳动局申报);
4、其他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需经人才素质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