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是否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1、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未作约定的,婚前买的房子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婚前买的房子应当算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共同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女方名字可以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女方名字可以。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由于属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是婚前个人单独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按转移登记赠与收取契税、交易手续费、合同印花税、印花税、房屋登记费。如能在还完贷款后再加名字,那手续就很简单走正常的加名过户手续就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其产权证,结婚证。如短期内不打算还款,要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其次再到房管所申请加名。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有权利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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