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一方出轨的情形达到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法院会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会准予双方离婚;但如果一方出轨只是偶尔的,或者情节轻微的,法院会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一、婚姻一方出轨怎么判决
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女方还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二、离婚需要哪些条件才可以离掉
法院是否判离具体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在感情确已破裂情况下,若对方同意离婚的,法院可能会在调解失败后,就判决离婚;法院会从以下方面考虑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包括:一方出轨同居、一方有家暴行为、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双方已分居两年以上等,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三、本人想离婚离不了也过不好怎么办
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离婚原因进行宣判。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结果。但多年审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解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因此,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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