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选举权是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与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则是公民被选任为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常由一国宪法、法律规定并受到保护。
一、预备党员可以参加党代会吗
预备党员可以列席党员代表大会,而不是参加党员代表大会。由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人也需要进一步学习党的有关知识,积累党务工作经验,因此可视情况列席会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备党员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余权利和义务与正式党员一样。因此,预备党员可以而且是和正式党员一样应该出席党委换届大会,只不过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可以列席党代表大会。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预备党员列席党代表大会,有助于其学习党内生活的有关知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也有利于其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改进工作。
二、构成破坏选举罪一般会怎么判
破坏选举罪,一般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服刑人员是否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如果服刑人员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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