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公司股权怎么处理
质押公司股权的处理流程如下:
1.股东会或股东会议决议通过质押股权的决定;
2.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质权的出质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标准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信息;
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公司的股权结构、转让方的持股比例;
4.其他股东意愿、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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