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换发鉴定人执业证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自治区司法厅办结时限内)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3、行政审批处牵头会同司法鉴定管理处审查,汇总提出审查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限3个工作日)
4、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4个工作日)
5、行政审批处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3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防城港换发鉴定人执业证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
3.《换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申请表》
三、防城港换发鉴定人执业证办理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
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鉴定人或者鉴定机构的增加和撤销登记情况,定期更新所编制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知,在我们国家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是需要向指定机构递交申请和相关证件的,并且需要等到所有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正式执业。不清楚具体办理流程的朋友,可以参考以上的流程进行办理。关于其它方面的法律知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找相关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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