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本来就不是一件分分钟可以办成的事儿,从刚开始的选房到最后的安心入住,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购房者需要具备的就是耐心、耐心、耐心!
购房者在看房、选房的时候,一定要多了解房产信息,而且是要全面仔细的了解,总之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子负责。不然,买房的时候被中介忽悠,买到不好的房子日后就成了大麻烦。
比如有的房子卖的时候标着特价房之类的,一些人这时候就心急了,唯恐便宜的房子被别人抢了去。殊不知,最后买了房子却发现不合适的问题多了。毕竟天上掉馅饼的事是不可能的。
一、看房选房时要仔细查看质量问题
一般人的思想是只要是能够拿出来卖的房子就是没问题的,殊不知理想和现实中间是有差距的。毕竟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所以,购房者还是不能忽视房屋质量问题。
二、买房前一定要查看房屋是否有五证
要想让自己的房屋有合法的身份,五证是一定要具备的。不然买的房子不合法,自己住着也不心安。由于一些房子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这些证件是不一定都具备的。往往价格会偏低来吸引购房者,所以,购房者一定要警惕。
对于这些手续不齐全的房子来说,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不但会出现“一房多卖”,而且会有烂尾、中途转让、延迟交房等情况,购房者的风险也因此加大。
三、规划变化也是要考虑在内的
规划对房价的影响是非常有力的。但并非所有的规划对房价升值都有利。房产价值在很大程度上与地段有关,而地段又与其所占有的资源。但有些规划却对房价的增值不一定有利,比如新建一条快速通道。业主应该关注规划变化,对于那些不利于房产增值的,应及时应对。
四、最后,购房者一定要搞清“三金“,远离纠纷
1.订金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
2.定金有双重法律效率,既可作为合同担保保障合同履行;又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明。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购房者向卖房人支付的定金不应超过总房价的20%,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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