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3.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5.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6.因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7.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吗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或关押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下的场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作出判决前不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一般都在看守所羁押。但进了看守所并不一定要被判刑。依据法律规定,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在看守所羁押并不一定被判刑,符合条件会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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