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居住在国外如何起诉
借款人出国不影响诉讼案件的进行,可以公告送达,可以留置送达,也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借款人就算出国了,也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借款人一旦被列为失信名单,那么他在出国、旅行以及高消费的行为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借款人拒不回国,那么也可以通过司法协助的形式,追讨债务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收费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部分,按照0.5%交纳。
三、诉讼文书如何送达
诉讼文书送达居住在国外的借款人有多种方式:
1、依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即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即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我国外交机关转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国驻我国的外交机构,再由其转送该国的外交机关,然后由该国外交机关将诉讼文书转交给该国有管辖权的法院,最后由法院将其送达受送达人。
3、由我国驻外国使、领馆代为送达。对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由我国司法机关直接委托我国驻当事人所在国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设在我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6、邮寄送达。在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邮寄送达。
7、公告送达。在以上几种送达方式都不能采用时,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的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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