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结案后,发现有新的犯罪时,可以对被假释或者缓刑的犯罪嫌疑人重新进行抓捕。只有符合逮捕条件的才可以抓人。明知是非法集资而参与,在共同犯罪中,构成从犯;不知情而参与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查办案件,不以口供定案,相反,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非法集资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非法集资的钱如果被警察及时追回还能要回来,如果属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产,应当予以没收。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三款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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