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犯罪。“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属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淘汰的落后产品。地条钢及其制品因无法保证质量,对建筑工程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而且生产工艺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环境,并且能耗高,所以要禁止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
生产生产地条钢属于哪种行为
地条钢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测产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全文3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