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化公积金贷款期限有哪些要求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怀化公积金贷款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及各市州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办法。
三、怀化公积金贷款又取又贷规定
《怀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怀市公积金发(2018)37号文件,《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自住住房解决刚性需求的,可以又取又贷;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自住住房解决改善性需求的,只取不贷或只贷不取;停止第三套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套数以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查询的数据为准。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房的,可以申请又取又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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