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缅甸企图偷运690克海洛因回国的马奴海等五名毒贩,今天上午,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法院一审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那奴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马哈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高宗慧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罪判处王永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初,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民马奴海、马哈比、马民祥(在逃)伙同西宁无业女青年高宗慧预谋到缅甸贩卖毒品。高宗慧和马民祥共出资35000元,马奴海、马哈比负责购买毒品。二人途经云南时结识了王永福,并通过王到缅甸购买毒品。3月22日,马奴海、马哈比顺利在缅甸以24000元购买到690克海洛因,支付给王永福1700元好处费。随后,马奴海、马哈比将毒品藏在茶叶里试图偷运回国,却被邮局人员发现,二人携毒逃跑。无奈之机,二人只得求助高宗慧前来支援,但仍未成功偷运。
西宁海关缉私局侦查后将马奴海、马哈比、高宗慧和王永福抓获归案,缴获走私、运输的690克海洛因。西宁市法院审理认定,马奴海、马哈比、高宗慧共同预谋走私、运输海洛因达690克,其行为均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王永福帮忙介绍购买毒品及教授偷运办法,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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