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如果一方当事人为集体户口,只需携带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三张两寸近期双人免冠合影证件照,照片的底色以红色或者是蓝色为主
4、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居民,除此之外还需提供通行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证明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6、如果新人们之间有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除此以外需提供护照以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一、集体户口可以领结婚证
集体户口办结婚证,准备好双方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有效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二、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集体户口本内的本人户口页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符合要求的结婚照片3张;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
1、提交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不能提交集体户口卡的,可以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集体户口卡复印件;
3、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携带全部资料和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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