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立案追诉。不同情节的犯罪,量刑有所不同。和解和调解是解决此类案件的两种常见方式。对于情节较轻的案件,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可不予处罚。
根据《刑法》第275条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如果造成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或者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涉案人数达到三人以上,或者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都应该予以立案追诉。该罪为两层量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犯罪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若是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可不予处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可以调解吗?
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件中,调解是一种可能的解决方式。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旨在通过协商和妥协达成和解,避免诉讼。调解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也可以在非司法机构的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的过程包括调解申请、调解准备、调解会议和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应写明调解结果,包括赔偿金额、赔偿方式、履行期限等。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应当予以立案追诉。调解是一种可能的解决方式,旨在通过协商和妥协达成和解,避免诉讼。调解协议应写明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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