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因为非职工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是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的,股东可以选自己作为董事,也可以选举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一、董事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职位不同
(1)股东是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和单位。
(2)董事是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
(3)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2、产生方式不同
(1)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只要出资认购股票就可以称为公司的股东。
(2)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或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权利代理机构。
(3)执行董事是董事会内部推举出至少一名成员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二、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4、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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