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事后行贿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并说明了犯行贿罪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贿人在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谋取利益后,需在受贿后再给予贿赂,此行为被称为事后行贿。对犯行贿罪的,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而如果行贿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则处罚款金额将更高。
事先,行贿人和受贿人约定,在受贿的国家公职人员为他们谋取利益之后,再给予贿赂。这种行为被称为事后行贿,同时也是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事 后 行 贿 是 否 构 成 行 贿 罪 ?
事后行贿是指在行贿罪既遂之后,行贿人又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而事后行贿则是指在行贿罪既遂之后,行贿人又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事后行贿仍然构成行贿罪。因为行贿罪既遂后,行贿人已经达到目的,即谋取了不正当利益。而事后行贿,则是行贿人为了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地位和关系,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以期望获得更多的利益。这种行为与行贿罪既遂具有同样的目的和性质,因此仍然构成行贿罪。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事后行贿的具体定性可能会有所差异。有时,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行贿罪的加重情节,而另一些法院则可能认为其属于行贿罪的共犯。这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裁判。但总的来说,事后行贿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仍然属于行贿罪的一种。
事后行贿仍然构成行贿罪,但具体定性可能因案件情况和司法裁判而异。不过,无论从法律还是司法实践角度来看,这种行为都应受到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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