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受理地点在哪里
海州分中心: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连云分中心:连云区中华西路49-1号;东海分中心:东海县牛山镇利民西路9号东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3-4号窗口;赣榆分中心: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赣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1-2号窗口;灌云分中心:灌云县伊山镇西环路美都新城小区西门南侧灌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提取窗口;灌南分中心: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1号灌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综合1-2号窗口.
二、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受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3个月),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时间在1年内;
5.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存量房买卖契约经在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时间在1年内;
6.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连云港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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