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产数额较小的也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毁坏的财产数额较大,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5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怎么量刑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财物罪客观上表现为毁坏公私财物。对象为公私财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行为表现为毁坏。毁坏,是指有损财物的效用的一切行为。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而是包括丧失或者减少财物的效用的一切行为。所谓财物效用的丧失与减少,不仅包括因为物理上、客观上的损害而导致财物的效用丧失或减少,而且包括因为心理上、感情上的缘故而导致财物的效用丧失或者减少(如将粪便装入餐具);不仅包括财物本身的丧失,而且包括被害人对财物占有的丧失等情况。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成立本罪。但毁坏耕地或者进行破坏性采矿的,以其他犯罪论处;毁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易燃易爆等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成立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本罪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过失毁坏他人财物的,不成立犯罪。
全文9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