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借贷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是属于高利贷,超出4倍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一、向欠债人讨债需准备哪些证据
1、身份信息:
(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电话;
(2)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至少一种)。
(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
(3)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
(4)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押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3、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4、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
(4)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
(5)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
(6)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5、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6、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全文6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