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已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细则要求:
在哈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需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驾驶员须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才能从事网约车运输。
问:那么没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会有什么处罚呢?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发布并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驾驶员,上限罚款为2万元。另外,《细则要求,提供网约车服务的人员、车辆,需通过网约车平台进行。如脱离平台提供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则视为非法运营。
截至目前,在哈市已获得网约车牌照的4家平台分别为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曹-操专车和全在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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