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生育险
生育险是不是只能报销公立医院的费用,如果是在民办医院生的,可否报销?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畴是指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女职工生育入院分娩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不属于《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以及婴儿的费用、围产检查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由于民办医院盈利性的支出更多,因此请尽量在公立医院分娩生育,并保留好所有票据和费用清单等材料,以免不符合《生育保险支付目录》的服务性项目太多。须附以下证件及A4纸张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结婚证;
(6)出院小结;
(7)医疗费用正本发票;
(8)医院的复印、盖章医嘱单和汇总医疗费清单;
(9)女职工流产须带围产期初次门诊病历及医嘱单、汇总医疗费清单及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1)至(6)证件外,应加带下列证件及复印件:配偶属城镇户口的,应提供失业证(失业证时间超出生育前后3个月之外的须到户籍所在社区出具生育期间的失业证明),配偶属农村户口的,应提供村委员会失业证明;女方户口簿(户口簿上没有明确女方农业户口的需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男女双方身份证。父母均为独生子女,不办独生子女证的须加带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件;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的,须加带双方户口簿(户口簿没有明确农业户口的,须当地派出所或镇政府的农业户口性质证明);离异再婚的须带离异一方的离婚证;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以上提供证件一律为原件。
办理职工生育保险手续均由企业经办人员统一到福州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办理。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的企业,在正常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的基础上,还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须地税盖章);办理生育待遇报销当月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养老)或福建省税*行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凭证(养老);工伤生育欠款缴交后的凭证。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每月6日至23日受理生育保险支付审核手续,材料齐全的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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