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已经判给女方了,男方又想要的解决办法是:可以与女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且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法院会予以支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证明自己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或者女方存在不利于孩子的情形,或者孩子满八周岁愿意随自己生活,自己有扶养能力。
男方经常失踪,如果起诉离婚孩子可以判给女方吗
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涉及孩子抚养权的,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判决孩子的归属,若是综合考虑女方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有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经常失踪的,若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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