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结婚证已被撕毁,那么夫妻双方可以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去补办结婚证。民政局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开一份婚姻证明,拿着婚姻证明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民法典和结婚证
法律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具体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簿、身份证的也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声明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三、另带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办理登记手续可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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