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吗
1、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主要是当事人侵占的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挪用公款罪,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较大,其量刑程度较重,挪用公款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其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员工,挪用公款,当事人侵害的是国家利益。挪用资金当事人侵害的是单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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