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驶加撞人
醉酒驾驶加无证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一个月以上不超过六个月的拘役。
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后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判多少年
酒后无证驾驶撞死人逃逸根据具体情形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醉驾并无证驾驶的。按照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以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终身不得增驾a、b照;只要有酗酒和吸毒史记录的驾驶员,一律禁止驾驶学校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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