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夫妻离婚的诉讼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在一年以上都居住在除被告经常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地方,那么他们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他们则需要等到原告起诉时才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在一年以上都居住在除被告经常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地方,那么他们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他们则需要等到原告起诉时才能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如 果 夫 妻 双 方 一 年 内 没 有 共 同 居 住 地 , 如 何 提 起 离 婚 诉 讼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已满二年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年内没有共同居住地,该如何提起离婚诉讼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一年内没有共同居住地,只要另一方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一年内没有共同居住地,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另一方需要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如要求与被告离婚,无过错等。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夫妻双方一年内没有共同居住地,也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需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如要求与被告离婚,无过错等。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并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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