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规定追诉期是什么?
追诉期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如果经过追诉期限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1、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2、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3、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法律对于对诉讼时效都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经过一定的时间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而这个最高的法定追诉时效应当是严格的,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第87条当中的规定来进行确定的,也就是根据某一种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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