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主体
时间:2023-04-01 11:01:58 1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诉讼主体包括行政原告与行政被告:行政原告是指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被告是指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一、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哪些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追加被告人,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行政诉讼撤诉的条件:

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和上诉人(二审)或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

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

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在行政诉讼当中如何确定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有利于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解决纠纷,减少诉累,其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什么样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行政诉讼法未作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行政诉讼第三人作一归纳、探讨。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一、所谓原告型第三人,是指享有诉权但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而是参加到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有:1、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提起诉讼的共同被处罚人。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中对多人进行处罚,其中一部分提起诉讼,另一部分未提起诉讼的处罚人可以作为第三人。2、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或者被侵权人。3、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依法由行政机关进行裁决的民事权益争议,一方当事人或一部分当事人提起诉讼,其他未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作为第三人。4、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中的一方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另一个可以作为第三人。5、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服行政机关处分其土地的行为提起诉后,该土地的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可以作为第三人。6、根据《最高法院行诉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非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服其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占或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其诉讼地位相当于被告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主要有:1、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行政机关。几个行政机关共同实施某一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只起诉其中的一部分,不同意追加其他行政机关为被告,则这些行政机关应作为第三人。2、与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行政行为的非行政机关。如果其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不具备被告的资格,但可能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应通知其作为第三人。3、复议机关或作出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起诉后,复议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复议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机关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三、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作用是协作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主要有:1、与原告的被查处行为有批准关系的行政机关。如行政机关认为原告的行为违法予以处罚,而其该行为经过了另一行政机关批准,批准原告进行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2、被行政机关赋予某种权利或资格的公民或组织。行政机关赋予某公民或组织某种权利或资格,他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该行为侵犯了其相邻权或公平竞争权而提起诉讼的,则被赋予权利或资格的该公民或组织应当作为第三人。3、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产品不合格或容量不足,对其进行查处的,该产品的生产者应作为第三人。因为质量不合格或密封产品的容量不足,主要责任在于生产者。原告如不知情,受处罚后,可向其追偿。4、行政机关认为经营者经销的散装产品份量不足对其进行处罚,则该经营者使用的度量衡等标准器具的生产者可作为第三人。因为份量不足可能是由于计量器具不准确造成的。

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范文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1)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也相互契合。法院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评判,除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行政基本法,更要依据行政机关所主管的行政实体法;(2)将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律保护的权益,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重要标准,与现行公益诉讼的立法和实践相一致。行政诉讼的宗旨,体现了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的统一性。适格原告的起诉,既在主观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在客观上维护法秩序,监督依法行政,有利于法治国家建设,从而体现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样态。行政诉讼法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明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该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就是说和当事人发生行政争议,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参加诉讼并进行应诉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权力、代表国家和地方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能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独立参加诉讼的组织。具体的行政诉讼中被告主要有以下两类:第一类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包括:一是平时理解的行政机关,即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二是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如开发区管委会;三是部分行政机关派出机构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单独作为被告,如公安派出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的,可以成为行政法上的被告。除上述行政机关外,还有一类是其他社会组织。包括:1.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范围,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2.部分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内实施的,可以成为被告,比如高校、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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