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一、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过户时买卖双方均需携带身份证到场,如果买卖双方是多人的,需要全部到场;
2、买方或卖方本人不能到场的,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3、带齐所需资料,卖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身份证(共有需提供结婚证)、买方户口本、房产证、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凭证、完税通知单及相应税票、网签合同、网签备案单、土地证(若办理了需提供)限购单
4、查封、抵押、信息占用、产权人去世未办理继承更名手续的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5、产权人身份证信息与购房时使用的不一致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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